《华宁县海镜、海关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公示信息
发布时间:2026-09-02 15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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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《关于发布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等有关规定,现将华宁县青龙镇人民政府《华宁县海镜、海关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进行公示,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华宁县海镜、海关生活垃圾处理工程
建设单位:华宁县青龙镇人民政府
联系人:王工
联系电话:13577726137
公示内容:《华宁县海镜、海关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》文本、自主验收意见
公示时间:自公示时间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
0877-2770998